当前位置:首页>>龙检动态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三次集体学习(扩大)会
时间:2026-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4月15日,云龙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三次集体学习(扩大)会,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向文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党员参会。

读书班采取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读书班同志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学习资料,并结合个人思想和检察工作实际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定盘星。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直接关系党的执政根基、关系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开展此次学习教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必然要求 ,更是深化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的关键举措 。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

会议强调,要强化目标导向,持续深化一体推进学查改。对照政绩观偏差问题清单,从思想观念上找差距、挖根源、强修养,层层压实责任查问题、抓整改,着力解决影响检察队伍形象、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把开门教育贯穿始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主动在人民监督"聚光灯"下高质效履职 。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强化真抓实干,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推动形成重实干、重实效的鲜明导向。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实绩论英雄、以实效评优劣,激发全体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推动云龙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院简介
机构设置
本院职能
人员信息
  检察新媒体
新浪微博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扫黑除恶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云南省云龙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