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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壁织网”助力高质效办理故意伤害案——云龙检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时间:2026-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年来,云龙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故意伤害案件多发,且大多是邻里,亲属间因婚恋,情感,生活琐事引发,在办案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跳出“单一裁判者”定位,以全过程矛盾化解,关系修复为核心,探索形成“破壁织网”工作法,打破司法办案各类壁垒,构建多方协同治理格局,实现办案从“案结事了”到“关系修复”的升级,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一、破“事实之壁”,打通法律事实与生活原貌的联结通道

摒弃仅依托卷宗审查案件的模式,深挖案件背后的矛盾根源。开展“三访三查”绘制“人情地图”,访村干部查恩怨始末、访邻里查口碑评价、访亲属查真实诉求、穿透卷宗摸清案件全貌。对涉土地、界址、权属争议的案件坚持“必到现场”,联合相关部门、村组干部、知情群众采取实地勘验、丈量界定、查阅档案等方式,还原矛盾源头。

▲二、破“角色之壁”,完成从裁判者到关系修复者的角色转变

检察官秉持客观中立立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并将办案目标向关系修复升级。做情绪“摆渡人”,注重倾听疏导,让当事人释放愤怒、委屈等情绪,再理性分析案件责任、对抗与和解的利弊,引导当事人放下执念,回归理性。如杨某某和张某某互相伤害案,二人积怨较深均不愿谅解对方,检察官通过倾听、心理疏导、释法析理、厘清双方责任与法律后果,推动案结事了。做力量“粘合剂”,整合公安、妇联、村社、乡贤等多方力量,结合民族地域特点邀请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人员参与调解。做风险“守护人”,将风险评估前置,对涉非正当关系、情感纠葛等易引发“二次伤害”的案件制定稳控预案,调解过程注重隐私保护,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同时,又注重引导当事人回归正常生产生活,建立新的相处模式,避免矛盾复燃。

▲三、破“部门之壁”,构建全流程多维度的协同作战格局

打破检察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推动矛盾化解在基层,全流程落地。向前延伸实现“检警协同”,依托公安机关基层力量优势,在审查起诉阶段联动开展矛盾化解,形成专业司法力量与基层治理资源的协同增效。向后延伸实现“检法协同”,对检察环节未化解的案件,起诉后持续跟进,与法官联动开展庭审前后调解,对和解案件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向下扎根实现“检社协同”,建立结案后“一月必访、半年必访、遇有线索必访”的回访机制,跟踪协议履行与关系修复情况。推动以案促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短板弱项,采取情况通报、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治理,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下一步,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破壁促织网,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根基,让检察力量融入基层治理,以司法公信凝聚治理合力,既解决具体案件纠纷,又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守护基层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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