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云龙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3月13日,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彬一行先后到沘江(检槽段)、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巡河、巡山活动。
此次活动采用“实地查看+‘两进三下’网格员参与+无人机巡航”的方式重点排查河道污染、饮用水安全隐患、滥砍乱伐情况,一行人沿沘江实地查看河道内是否有垃圾污染、污水直排、妨碍行洪现象;在护林员(“两进三下”公益诉讼网格员)的带领下,深入天池自然保护区上山林、下河岸,同时通过无人机航拍更清晰地查看植被、饮用水水质情况。
近年来,云龙县人民检察院紧紧依托“两进三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以“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抓手,强化科技赋能,常态化开展巡河、巡山活动并积极摸排、发现案件线索,有效助力云龙生态保护。
下一步,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引领,以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共建公益诉讼保护基地为平台,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实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常态化,为筑牢生态保护屏障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