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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公开听证”让涉案企业再出发
时间:2023-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进一步凝聚共识,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8月24日,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刑事企业合规审查案件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彬主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县工商联、县工科局、县公安局、乡政府、村委会等参加听证。


涉案的民营企业,因采矿到期后在未办理续期手续的情况下依然开采砂石,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该企业涉嫌犯罪,但犯罪情节较轻。为达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监督考察机制,经过多方努力,相关程序有序推进,通过公开听证方式不断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工作。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认为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已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鉴于本案犯罪嫌疑单位、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且涉案企业积极配合评估调查,落实整改措施,建议对犯罪嫌疑单位、犯罪嫌疑人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参加听证人对涉案情况和合规整改措施进行了详细询问,经过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秉持保护和优化民营企业的理念,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单位、犯罪嫌疑人做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企业合规建设不仅关系到企业存续、职工就业、社会稳定,对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都有重要意义。企业做出的合规承诺能否兑现、整改是否到位,直接关系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能否行稳致远。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诉源治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通过案件办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表现。

在下步工作中,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严管和厚爱并举,治罪和治理并重”的办案理念,持续探索“检察+听证”模式,既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又增强对企业形式合规实施的外部监督,让企业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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