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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 ?推动云龙检察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2022年度党建工作被县委考核为“优秀”等次。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

强化政治建设,夯实思想基础。该支部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书记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书记带头给党员上党课,党组成员和支委班子积极参加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共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4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四史”进行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历史、不忘初心,传承红色基因,延续红色血脉。

强化组织建设,筑牢组织基础。该支部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大在业务骨干、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为党组织吸纳人才,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素质素能。2022年吸纳了1名预备党员、将培养教育一年以上的2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吸纳了4名青年业务骨干成为了入党积极分子,为党组织储备了“源头活水”。

强化制度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该支部通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及组织生活制度,使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通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1次、谈心谈话50余人次、领导干部开展廉政党课5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主动填报领导干部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4件,从源头上杜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

强化能力建设,彰显检察特色该支部坚持党建与业务双促进,聚焦检察履职,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60件,帮助农民工追索“血汗钱”86万元。共接待来信来访22件,其中检察长包案办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3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发放救助金11.5万元,为困难群众送去司法关怀。擦亮“金花姐姐”未检品牌10名员额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覆盖到全县11个乡镇共计115所中小学。通过精细化管理强化检察履职,促进法律监督取得实效。2名干警获得州级表彰、1名干警获得省级表彰,1个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云南省检察院采用并在全省推广。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将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政治定位,找准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互融互促的结合点、发力点,创新工作模式,突出作用发挥,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为云龙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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