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1日,由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在云龙县诺邓镇福堂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云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福堂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居民参加旁听。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针对失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和入罪量刑标准进行释法说理,并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发表公诉意见。同时对被告人及参加旁听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和普法宣讲。检察官提醒:当前正值森林高火险期,春耕生产、踏青春游、施工作业等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风险加大,广大人民群众切忌随意在野外用火,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修养。
此次公开庭审让旁听群众“零距离”直击庭审全过程,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使得广大群众更直观、更充分的了解和学习涉及自身利益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居民的防火意识,在社区内营造了“全民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共同保护森林”的良好氛围,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