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2月X日在云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杨向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决胜之年,也是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提质增效,为云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617件,6个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5个案件被评为全省高质效案件,1个典型经验被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刊发。
一、融入大局显担当,护航发展提质效,检察履职展现新作为
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着眼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在履行护航云龙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使命中强化担当作为。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平安云龙建设。审查逮捕影响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4件64人,审查起诉142件247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积极参与全县深化平安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创优提质专项攻坚行动,促进源头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不捕12人,不诉2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2.54%,量刑建议采纳率95.45%。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紧跟落实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的检察政策,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传销、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件14人。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办理民营企业申请立案监督案件2件,涉案企业充分认可办案结果并息诉罢访,有效化解企业矛盾纠纷。积极倾听企业诉求和法治需求,开展检察官访问民营企业活动20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助力企业法治化建设。
倾力守护自然生态。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针对网民反映集镇管网污水溢流直排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河、巡林工作,形成保护合力。依法办理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7件11人。立办水污染治理、渔业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办理1起涉案人数达35人的盗窃、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追回林木139株价值170万余元,追缴林木损失40万余元,该案被评为全省高质效案件。
聚力履行反腐职能。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犯罪,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以高质效履职办案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行贿犯罪线索发现移送力度,规范违法所得追缴工作,铲除滋生腐败土壤。成功办理云龙县首例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追缴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100万余元。持续深化监检衔接,提前介入案件4件,参与案件会商3次。与县监察委员会共同组建职务违法犯罪联合预防宣讲团,对全县各乡镇、县级重点职能部门、企业开展普法宣讲13场次,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氛围。
二、司法为民守初心,纾困解忧办实事,服务群众展现新担当
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依法能动履职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在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保障中强化担当作为。
用心守牢身边防线。维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依法办理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案件34件。聚焦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加大犯罪惩治力度,1件销售伪劣农药案件被评为全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针对废旧物品回收站火灾隐患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切实维护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该案被评为全省高质效案件。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案件5件5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5人。积极参与“利剑护蕾?清源”行动,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通过多元干预机制,增强惩戒、预防质效,联合社区、学校、家庭探索构建考察帮教机制,帮助2名未成年人重新复学、升学,制发《督促监护令》7份,对3名未成年人涉罪记录予以封存,促进罪错未成年人“再社会化”。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28场次,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综合履职,对涉案未成年人给予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帮扶措施,联合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为1名事实无人抚养婴儿依法解决户口和监护难题。
尽心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和矛盾风险精细化源头治理攻坚行动,对风险隐患案件全覆盖排查分析、全流程化解调处。制定《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全过程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指引(试行)》,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2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院领导包案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2件,均息诉化解。进一步深化“两进三下”工作,切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派员常驻检察服务窗口,联合化解纠纷5件。
暖心关爱特定群体。切实维护妇女、老年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做实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为民实事,不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依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结合普法工作开展防诈宣传7场次。聚焦妇女权益保障,办理涉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1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困难妇女和因案易返贫致贫人员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4万元。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7人,提供法律帮助195人次,依法保障涉案人员诉讼权利。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9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37万元,最大限度传递司法温度。
三、强化监督促公正,秉公执法树公信,维护正义展现新成效
始终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着力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在法律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中强化担当作为。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把牢办案质量防线。精准锚定刑事检察核心职责,全面履行全流程监督职能,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水平。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6件,研究解决疑难案件20件次,监督立(撤)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次。严把案件质量关,提起公诉119件175人,均被县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等监督活动15次,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监督意见7件。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凝聚民事治理合力。坚持在调整监督结构、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深度,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2件。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办理1件涉虚假诉讼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快速阻断49万余元保险金不当赔付,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与金融监管支局共同会签《云龙县防范和打击保险领域虚假诉讼协作配合机制(试行)》,构建保险领域虚假诉讼全链条治理体系,实现从“个案监督”向“系统治理”的跨越。加强对违规终本执行的监督,切实保障胜诉者权益,办理终本执行监督案件5件,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精准把握行政检察“监督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定位,提升监督精准性与刚性,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件。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推动构建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格局,凝聚法律监督合力。深化行刑反向衔接,严格把握“可处罚性”标准,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8件。向县人大常委会呈报《关于涉枪案件行刑衔接法律适用问题的专题报告》,助力《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基层视角下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反向衔接机制的困境与完善路径》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课题,为相关机制优化提供扎实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
做深公益诉讼监督,守护公共利益安全。牢牢把握“公益保护”这个根本,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关键环节,依法精准规范开展监督。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立办“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案件线索3件。建立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协作机制,2件提案依法转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持续加强国有土地、国有财产领域案件办理力度,以检察履职助推闲置校舍整改、保障耕地占用税征收。切实开展“滇西抗战”文物和遗址遗迹保护专项监督,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滇缅公路“568”坡等滇西抗战遗存保护工作,该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四、政治铸魂强根基,素能砺剑增本领,严管厚爱展现新风貌
始终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筑牢政治忠诚,把稳检察工作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上级检察机关、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案事件20件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开展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干警大会学习78次,不断提高干警政治“三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讲好检察故事。公开检察信息173篇,被省级媒体采用20篇,无涉检舆情发生。“古韵检心”文化品牌入围第三届云南省检察文化品牌展播。
从严管党治检,涵养清风正气生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政治督察整改责任,针对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20个问题,制定91项具体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对照整改并定期自查。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细落实,共记录填报26件。紧盯重要时期、重大节假日开展节前纪律作风教育,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开展各类警示教育18场次。持续推进狠抓作风、培塑榜样、注重家风等重点工作,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入脑入心。
夯实自身基础,赋能检察工作提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推进数字检察深度应用,聚焦党委政府关心、群众期盼的重点监督领域,以数字法律监督模型助推监督办案,成案19件,切实发挥数字赋能检察办案与监督的实效。以“三个一”工程为抓手,持之以恒建强队伍、提升素能、练好内功。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培训80余人次,参加公文写作、业务竞赛等活动10人次,共打造典型案例、典型经验、先进个人19个。3篇论文获评大理州法学会法学研究优秀论文。
强化内外监督,规范检察权力运行。严格执行职责职权清单,检委会研究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重大检察事项40件次,检察长列席县人民法院审委会3次,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98件。聚焦深化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推进案件流程监控实质化,完成案件质量交叉评查42件次,开展流程问题监督整改10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庭审观摩等检察工作36人次、参与和监督办案9件次,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办案的监督作用,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行使。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委员履职尽责、建言献策,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成绩已成过往,使命催人奋进,问题不容懈怠。我们深知,对标新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更高期待,检察工作仍有短板、仍有差距、仍有不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找准结合点、提升服务质效方面实招不够充分,需持续发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破解监督难点、增强监督刚性方面成效不够显著,需深化攻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回应群众期盼、解决急难愁盼方面举措不够有力,需久久为功。对此,我们将靶向发力补短板、凝心聚力强弱项,切实以整改实效践行检察初心、回应人民期盼。
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面临新任务、新挑战。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各级检察长会议和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深耕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以更强定力坚持政治方向,以更高站位护航高质量发展,以更实举措厚植民生福祉,以更高标准淬炼检察铁军,努力为云龙经济社会创优提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检察服务。
一、强化政治忠诚再铸魂,以绝对忠诚永葆检察本色
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以讲政治引领讲法治,以讲法治落实讲政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紧扣中心大局再发力,以精准履职护航社会发展
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的基本方向。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筑牢安全屏障。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充分履行惩治腐败犯罪检察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抓实生态保护检察履职,紧盯固体废弃物倾倒、农业面源污染等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
三、坚守为民初心再深化,以扎实举措做实检察为民
深入践行人民至上,切实巩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扎实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抓好涉农土地权益、农村人居环境等案件的法律监督。紧盯就业、消费、医疗等重点领域,聚焦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依法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聚焦主责主业再提质,以有力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认真落实“三个善于”,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依法及时监督纠正违法问题,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把做实审查工作作为重要抓手,练好刑事检察基本功。强化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管执法监督。围绕法定领域依法充分履职,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持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
五、狠抓队伍建设再从严,以过硬铁军赋能检察发展
坚持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一体推进,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一刻不放松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勇于自我监督,持续彰显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履职特征。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深化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等工作。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把“打铁还需自身硬”落到实处、推向深处。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决定,坚持干字当头、挺膺担当,脚踏实地、勇毅笃行,为云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聚焦突出民生问题,明确11项重点工作举措。
2.“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治理。
3.“利剑护蕾?清源”专项行动:为持续巩固提升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成效,根据2025年省委及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部署,省委政法委牵头会同省级相关单位在全省组织开展“利剑护蕾?清源”专项行动,精准聚焦源头突出问题,狠抓综合治理。
4.“两进三下”工作:“12309”检察服务平台、“检调对接”联系点进综治服务中心,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下网格工作模式。
5.“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府检协调联动,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效能叠加、效率提高,县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围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共利益协同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项重点任务,对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职责作具体要求,加强协同合作,定期互通工作。
6.“三个管理”:是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管理理念,旨在通过三者协同发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
7.“三个一”工程:为践行省委“三法三化”和省人民检察院、州委有关工作要求,自2022年起,州人民检察院提出推进全州检察工作的“三个一”工程,即办理一批优秀典型案例、总结一批先进典型经验、培树一批先进典型人物。
8.“三个善于”:是指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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