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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5-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5年2月13日在云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持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创优提质。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在能动履职中彰显检察力度

坚持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主动融入平安云龙、法治云龙建设,高站位践行检察使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云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有力维护高水平安全。扛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7件272人,同比分别下降22.8%和30.96%。严密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黑涉恶案件1件。从严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犯罪,依法办理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8件。办理“黄赌毒”“盗抢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28件。持续加大对跨境犯罪和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案件11件。

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件7人。与侨联共建“检侨之家”法律服务站,开展法治宣传4次。以“办案+治理”为切入点,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5件7人,挽回经济损失6.5万元,促成当事人退赃2万余元。依法制发类案检察建议,督促清退案涉企业诉讼费280余万元。常态化开展“检察官联企助企”活动,检察长带头进挂钩企业开展调研走访,召开检企座谈11次,送法进企业24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困难14件次。依法办理银铜矿污染环境不起诉案,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司法保护,组织开展云龙县“诺邓火腿、云龙茶、矮脚鸡、麦地湾梨、诺邓黑猪”五大国家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系列活动,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深度融入高质效治理。在履职办案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治社会建设。以深化普法强基专项行动为依托,积极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融入专项行动,服务平安云龙建设,结合履职办案推动源头治理,实现“办好一案”“规范一类”“治理一片”的效果。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检察履职促进民族团结。在依法办理郭某某重婚案过程中,以听证会方式在民族聚居地公开审查此案并进行专题普法宣传,以高质效办案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促进综合治理。该起案件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轻罪治理典型案例发布。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持续加强监检衔接配合,确保配合有力,制约有效。与县监察委员会共同组建5支“监察官+检察官”职务违法犯罪联合预防宣讲团,对全县各乡镇、县级重点职能部门、企业开展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宣讲、同堂培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氛围。以医疗腐败职务犯罪案件为抓手,深入调研分析全县医疗领域系统性腐败治理存在的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切实做好医疗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

二、守护民生、回应关切,在为民司法中传导检察温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检护民生践行人民至上。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强化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案件80件,助力农民工讨薪166万元。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件2人,涉案金额22万余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涉食药领域案件4件。针对私屠滥宰行为,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3件。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向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5.7万元。依法办理张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以情入理、以法服人,促成当事人赡养纠纷执行和解,切实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撑起法治“保护伞”。

检察服务助推矛盾化解。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对4件有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案件全面排查分析、全过程释法说理、全流程化解调处、全方位包保管控,做到矛盾问题不积压、不上行、不激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依法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4件,程序性和办理结果回复率达100%。扎实推进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工作,检察长亲自包案办理案件2件。深化“两进三下”工作,调处矛盾纠纷43件,网格员参与社区矫正监督检察4次,提供监督案件线索5件;刑事和解人数4人,同比上升50%。

依法履职助力乡村振兴。扎实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依托府检联动机制,针对诺邓古村存在违规违建、基础设施薄弱且管护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州县一体化办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对诺邓古村的保护和管理。持续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和美乡村”专项行动,办理涉农文化遗产综合司法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件。依法守护耕地红线、保护高标准农田,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件。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针对部分农资商店销售伪劣农药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农资领域治理,经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涉农资违法案件6件。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性侵、故意伤害、重大责任事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办理案件7件9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未成年人宽容但不纵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12人。以“主课堂实体讲授+分课堂同步直播”形式,向全县78所中小学12—18岁女生开展“防性侵”专题讲座。落实“文身溯源”、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等重点工作,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2个乡镇及2所学校分别进行约谈。对案件中发现的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帮教16次,并向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12份。

三、强化监督、维护公正,在提升质效中拓宽检察广度

落实新时代党和人民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更高要求,始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监督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以质效提升更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提升办案质效,优化做强刑事检察。以刑事检察全流程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升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质效,开展类案会商、个案研讨35件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0件次,监督立案、撤案15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4份。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提出抗诉2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督促整改问题32个。全面准确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4.93%,量刑建议采纳率98.57%。

加大监督力度,精准推动民事检察。坚持精准监督,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3件。探索与县人民法院建立协商联络机制,进一步加大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监督力度,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3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办理离婚纠纷、农村妇女物权保护纠纷审违监督案件7件。持续开展“职业放贷人”及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与县司法局、云南展腾(云龙)律师事务所联发《关于建立检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搭建检律阳光交流平台。

增强监督实效,务实推进行政检察。聚焦解决“不敢”“不力”等问题,从法治政府建设的角度加大监督力度,做到多维度监督、精准监督。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50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和意见32份,移送异地检察机关反向衔接线索2条。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多措并举、上下合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在办理伍某诉某乡人民政府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监督案件过程中,由检察长包案办理,有效统筹民事、行政、控申专业办案力量,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得到“一揽子”解决,10余年涉诉纠纷获化解。

突出精准规范,全力做优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足法定办案领域深耕细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对发出检察建议未整改落实的1起案件依法提起诉讼并获县人民法院裁判支持。办理“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案件线索6件。加强跨部门协作机制建设,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协同保护、共治共享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格局。持续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配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和大理大学在天池自然保护区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科研实践示范点,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检察蓝+火焰蓝”“检察蓝+税务蓝”协作机制,切实推动公共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和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办案经验在全州作经验交流。诺邓古村保护案、沘江保护案被评为云南省检察机关“代表性高质效案例”,在全州检察机关获评总数中占比33%。

四、从严治检、锻造队伍,在强基固本中历练检察深度

牢牢把握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这个关键,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能力强、检察业务精、理论素养好、群众工作通、纪律作风严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政治建检筑忠诚。突出政治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到实处,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州县党委实施意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上级检察机关、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案事件19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不断筑牢检察人员政治忠诚。学思践悟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名优秀共产党员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人才强检谋发展。持续推进“亮点引领、品牌创建”,抓实“三个一”工程,进一步提升云龙检察的辨识度和影响力。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实践锻炼上下功夫,激发检察人才队伍内生动力。年内提拔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主动适应新时期履职需要,严把初任检察官选任标准,新遴选1名员额检察官入额。选派1名民事检察条线优秀青年检察官助理到江苏法院系统跟班学习锻炼,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能力。强化数字赋能,有效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更深层次违法犯罪监督线索,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培训教育蓄势聚能,组织参加中检网等线上培训120人次,干部讲堂、外出培训等线下培训89人次。注重实训练兵,1人获得全州“业务能手”称号,1人获得全州知识竞赛个人赛二等奖。

严管厚爱聚合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化和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把廉政教育作为必修课,常态化开展廉政党课。拍摄微电影《染》获评云龙县2024年“行走的廉政课”精品课一等奖。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细落实,全年共填报29件。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紧盯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要节点开展检务督察12次;全覆盖进行案件流程监控,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把廉洁从检和依法规范融入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大干警“八小时”内外监督力度,以优良作风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长效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内外融合强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公信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庭审观摩等检察工作46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5件。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开检察业务数据,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7件,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198期。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现场阅卷57次。建立常态化公检法交流会商机制,扎实开展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各位代表,走过2024年,我们更加深刻感受到检察工作每一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关心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热忱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成绩属于过去,拼搏永无止境。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主动性不够,效果还需提升;法律监督仍有短板,监督办案质效需进一步提高;从严管党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检察队伍履职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坚定信心、逐一击破。

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省州县党代会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严格公正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定信心、踔厉奋发,不断创造更优检察实绩,努力为现代化云龙实践提供更高水平的检察服务。

一、强化政治自觉,以更强担当铸就检察忠诚底色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自觉用政治视角、政治思维、政治效果来审视检察业务工作,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

二、精准融入大局,以更优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云龙、法治云龙建设。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用好检察建议,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细化落实“两进三下”工作机制,持续在生态保护、民生司法保障、深化“清廉云龙”建设上发力攻坚,充分运用检察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深耕主责主业,以更好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始终把工作重心聚焦到法律监督职能上,落脚到检察履职办案上,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刑事检察向优发展,民事检察向强奋进,行政检察向实延伸,公益诉讼向好深化。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注重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深入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稳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四、坚持守正创新,以更高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党建和队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多元联动涵养清廉文化,严肃执纪守住清廉底线,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养,着力营造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开创云龙检察事业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龙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检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明确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等14项重点工作举措。

2.“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最高检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聚焦突出民生问题,明确11项重点工作举措。

3.“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势头,贯彻落实《云南省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工作方案》要求,省委平安云南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通过制发项目清单、重点案件复盘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形成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4.“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府检协调联动,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效能叠加、效率提高,县政府与县检察院共同制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围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共利益协同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3 项重点任务,对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职责作具体要求,加强协同合作,定期互通工作。

5.“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和美乡村”专项行动: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以“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和美乡村”为主题的专项法律监督行动。该行动以高质效履职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高质量整治提升、保障和服务涉农营商环境为目标,努力为建设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聚焦耕地资源保护、人居环境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强农惠农资金和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持续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大局。

6.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时,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加强调查核实,综合运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的工作方式。

7.“两进三下”工作:“12309”检察服务平台、“检调对接”联系点进综治服务中心,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下网格工作模式。

8.“三个一”工程:为践行省委“三法三化”和省检察院、州委有关工作要求,自2022年起,州检察院提出推进全州检察工作的“三个一”工程,即办理一批优秀典型案例、总结一批先进典型经验、培树一批先进典型人物。

9.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

10.检察“一体化”:所有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共同的法律监督目标下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内部遵循上命下从和相互配合,对外遵循独立判断、独立责任的工作原则。在我国检察制度中,检察一体化不仅是检察权行使的原则,也是检察机关的组织原则,体现在领导体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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