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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7日在云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猛

 

各位代表:

我代表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7日在云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云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猛

 

各位代表:

我代表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以平安云龙建设为抓手,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依法打击犯罪保障平安。积极参与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反邪教等专项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把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第一责任,深化法治云龙、平安云龙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6198人,批准逮捕79119人,不批捕4779人,不捕率达40%;受理审查起诉164240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34194人,报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8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530人,提起公诉2430人;批准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212人,提起公诉5353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2135人,提起公诉2037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811人,提起公诉34人;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4人,提起公诉1123人。

(二)坚持宽严相济促进和谐。坚持慎捕慎诉原则,减少社会对立面,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274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4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1人。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2人,封存犯罪记录5人,开展社会调查5人次。建立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刑事和解制度,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水平,减少当事人诉累,向同级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5件,采纳率100%。强化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对1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1万元。

(三)落实综治责任维护稳定。围绕社会管理创新要求,积极探索检察参与路径,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用,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对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等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形成行政与司法合力,促进信息共享畅通,增强发现线索和打击犯罪的能力。畅通信访渠道,接待来访4148人,处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信访28件次,当事人全部息诉息访。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三官一律”、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制度,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开展法律宣传活动5次,发放法律宣传材料5800余份,受教育人数8000余人。参与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缉枪治爆等专项活动,受理2934人。充分发挥惩治、教育、预防、监督、服务等多元检察职能,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营造安定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依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坚持有案必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忠实履行反腐败的职责使命,持之以恒加大办案力度,毫不松懈抓好案件查办工作,提升办案效果。依法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6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5人,渎职侵权案件33人,查处科级干部1人,成功将负案200余万元、潜逃两年之久的原石油公司经理周某抓逃归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8万元。

(二)坚持标本兼治,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增强预防工作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加大对水利交通、校安工程、扶贫攻坚等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开展预防调查42次、预防咨询38次,深入调研职务犯罪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41件,均被采纳,有效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积极开展“五进”活动,深入全县各单位开展预防宣传讲座15次,受教育人数1300余人。受理工程建设、政府集中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76次,被查询单位1672个,被查询人数3309人。

(三)坚持政治站位,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县委要求,积极配合县纪委做好各项工作。通过学习教育和交心谈心,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引导干警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服从改革大局。目前已确定10名思想政治、专业素质过硬的干警为转隶人员,2名为县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组成员,认真做好转隶人员档案清理和侦防部门案件线索、在办案件“清积净手”等前期准备工作,各项改革任务有条不紊推进。

三、以法律监督工作为根本,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不当立案和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侦查机关未立案的,监督立案23人;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监督立办此类案件12人;纠正漏捕漏诉3人;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032人、不起诉24人;改变定性71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法院采纳率100%

(二)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刑罚执行情况全程跟进,把监督触角从“高墙内”延伸到“高墙外”。收押检察211人,出所检察200人,律师会见检察141人次,亲属会见检察66人次,械具使用检察16人次,出所就医检察62人次,安全检查29次,集体教育2160余人,个别谈话91人次。针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1次,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审查暂予监外执行77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对存在的脱管、漏管、虚管等情形提出纠正1616人。切实做好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

(三)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受理审查案件58件,其中当事人申请监督8件,依职权进行监督50件,促成当事人和解2件,审查后发出检察建议49件。积极落实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要求,摸排线索6件,经上级批准立案3件,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判决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3万元,在诉讼过程中做到坚持检察机关职能定位,既强化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又严格规范行使检察权。

四、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平台,持续不断提高司法效能

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由之路,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县委的坚强领导、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定不移推进我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好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薪酬待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一是员额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明显。二是广大干警责任心明显增强,司法队伍活力不断迸发。三是符合司法规律的制度逐步形成,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得到确立,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得到提高。四是办案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人均结案率上升,司法公信力显著提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以服务中心工作为主导,保障云龙经济社会发展

(一)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云龙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扶贫领域和库区移民等领域中的贪污、滥用职权案件,其中涉及电站移民搬迁13人,扶贫领域55人,保障了重点项目工程的顺利推进、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受理此类案件22人,并积极同其他司法及行政部门联系沟通,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形成打击合力,切实保障了公平、开放、有序的良好经济秩序,为云龙经济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助力脱贫攻坚。脱贫攻坚工作政治责任重大,关系云龙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院严格按照县委制定的各项扶贫攻坚任务目标,依照“12366”脱贫攻坚思路、“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要求,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扎实开展“遍访农户求精准、干群连心促脱贫”行动和“三讲三问”暨“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百日行动”。2017年我院干警与检槽乡三合村结对帮扶60223人,为顺利实现全村如期脱贫摘帽目标,围绕“走好生态养殖路子,实现产业引领脱贫”的发展思路,帮助三合村成立了黑山羊、生猪、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运营正常,增益明显,今年已开始为贫困户发放分红资金。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帮助贫困户发展花椒、鸡、猪等种养殖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户收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高挂钩村基层基础建设,为挂钩村今年脱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以接受内外监督为常态,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人代会分解立项任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参与观摩庭审活动,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办理案件3件次,接待律师和诉讼代理人30件次。扩展检务公开广度深度,公开法律文书16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8条。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两微一端”平稳运行。

(二)强化健全自身监督制约机制。运用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考评和动态分析,受理、流转案件349件,制作电子卷宗403卷,送案审核328次,办理涉案财物入库、出库8件次,提出办案预警126次。重点围绕案件办理中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诉讼权利保障、涉案财物处理等方面配合州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接受省院对我院的财务大检查,完善财务内控机制,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探索完善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自身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扎实开展队伍自身建设

(一)坚持政治立检,规范治检。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及时部署落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带头讲廉政党课,层层压实目标任务,做到守土有责。接受州院巡察,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多形式开展廉洁从检警示教育,全年未发生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二)坚持素质强检、文化育检。围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要求,着力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组织参加各级各类检察业务技能培训23次;组织庭审观摩、公诉人辩论赛等岗位练兵活动12次,并在州院组织的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中名列前茅。1名干警入选云南省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举办以“家风家训”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积极参加省州县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促进了检察人员司法理念、价值观念和人文素养的全面发展。经过共同努力,我院已连续五届被命名为省、州级文明单位,连续六届被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

(三)坚持基础固检、科技兴检。围绕基层检察院“八化”目标,全面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进检察信息技术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规划,不断完善专线数据系统、检察局域网、视频会议系统、机要通道、案件信息公开等平台,完成检察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全面提升办公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办公水平。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面对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队伍履职能力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检察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面临资金困难,功能不尽完善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8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云龙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拥抱新时代、激荡新气象、成就新作为。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中心工作去谋划,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点,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发生在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食品药品安全、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刑事犯罪。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措施,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积极投入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反邪教、缉枪制爆、打黑除恶、黄赌毒等专项斗争。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全面参与社会综合管理创新,坚持宽严相济政策,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强化监督促进公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牢牢把握住宪法定位,积极顺应改革发展要求,聚焦刑事、民事、行政、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主责主业,切实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健全和落实纠防冤假错案的长效机制,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要规范监督、理性监督,提高监督质量,树立监督权威,确保监督效果。进一步探索公益诉讼改革,加大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

四、打牢基础强化素质,夯实检察工作的发展根基。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超赶学、奋勇争先”精神,严格按照“五个过硬”队伍建设要求,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两册两卡”制度,强化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抓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根基。加快完成“两房”建设扫尾工作,完善附属工程建设,保障检察工作稳步运行。

五、落实上级安排部署,保障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坚持政治站位,按照县监察体制改革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坚决拥护、支持和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后各项工作的配套制度,使改革工作衔接有序,权责明晰,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权独立行使。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狠抓改革任务的细化和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云龙而努力奋斗!  

,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

一、以平安云龙建设为抓手,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依法打击犯罪保障平安。积极参与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反邪教等专项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把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第一责任,深化法治云龙、平安云龙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6198人,批准逮捕79119人,不批捕4779人,不捕率达40%;受理审查起诉164240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34194人,报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8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530人,提起公诉2430人;批准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212人,提起公诉5353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2135人,提起公诉2037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811人,提起公诉34人;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4人,提起公诉1123人。

(二)坚持宽严相济促进和谐。坚持慎捕慎诉原则,减少社会对立面,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274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4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1人。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2人,封存犯罪记录5人,开展社会调查5人次。建立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刑事和解制度,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水平,减少当事人诉累,向同级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5件,采纳率100%。强化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对1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1万元。

(三)落实综治责任维护稳定。围绕社会管理创新要求,积极探索检察参与路径,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用,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对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等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形成行政与司法合力,促进信息共享畅通,增强发现线索和打击犯罪的能力。畅通信访渠道,接待来访4148人,处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信访28件次,当事人全部息诉息访。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三官一律”、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制度,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开展法律宣传活动5次,发放法律宣传材料5800余份,受教育人数8000余人。参与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缉枪治爆等专项活动,受理2934人。充分发挥惩治、教育、预防、监督、服务等多元检察职能,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营造安定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依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坚持有案必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忠实履行反腐败的职责使命,持之以恒加大办案力度,毫不松懈抓好案件查办工作,提升办案效果。依法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6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5人,渎职侵权案件33人,查处科级干部1人,成功将负案200余万元、潜逃两年之久的原石油公司经理周某抓逃归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8万元。

(二)坚持标本兼治,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增强预防工作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加大对水利交通、校安工程、扶贫攻坚等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开展预防调查42次、预防咨询38次,深入调研职务犯罪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41件,均被采纳,有效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积极开展“五进”活动,深入全县各单位开展预防宣传讲座15次,受教育人数1300余人。受理工程建设、政府集中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76次,被查询单位1672个,被查询人数3309人。

(三)坚持政治站位,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县委要求,积极配合县纪委做好各项工作。通过学习教育和交心谈心,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引导干警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服从改革大局。目前已确定10名思想政治、专业素质过硬的干警为转隶人员,2名为县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组成员,认真做好转隶人员档案清理和侦防部门案件线索、在办案件“清积净手”等前期准备工作,各项改革任务有条不紊推进。

三、以法律监督工作为根本,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不当立案和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侦查机关未立案的,监督立案23人;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监督立办此类案件12;纠正漏捕漏诉3;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032人、不起诉24人;改变定性712;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法院采纳率100%

(二)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刑罚执行情况全程跟进,把监督触角从“高墙内”延伸到“高墙外”。收押检察211人,出所检察200人,律师会见检察141人次,亲属会见检察66人次,械具使用检察16人次,出所就医检察62人次,安全检查29次,集体教育2160余人,个别谈话91人次。针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1次,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审查暂予监外执行77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对存在的脱管、漏管、虚管等情形提出纠正1616人。切实做好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

(三)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受理审查案件58件,其中当事人申请监督8件,依职权进行监督50件,促成当事人和解2件,审查后发出检察建议49件。积极落实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要求,摸排线索6件,经上级批准立案3件,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判决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3万元,在诉讼过程中做到坚持检察机关职能定位,既强化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又严格规范行使检察权。

四、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平台,持续不断提高司法效能

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由之路,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县委的坚强领导、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定不移推进我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好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薪酬待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一是员额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明显。二是广大干警责任心明显增强,司法队伍活力不断迸发。三是符合司法规律的制度逐步形成,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得到确立,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得到提高。四是办案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人均结案率上升,司法公信力显著提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以服务中心工作为主导,保障云龙经济社会发展

(一)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云龙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扶贫领域和库区移民等领域中的贪污、滥用职权案件,其中涉及电站移民搬迁13人,扶贫领域55人,保障了重点项目工程的顺利推进、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受理此类案件22人,并积极同其他司法及行政部门联系沟通,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形成打击合力,切实保障了公平、开放、有序的良好经济秩序,为云龙经济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助力脱贫攻坚。脱贫攻坚工作政治责任重大,关系云龙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院严格按照县委制定的各项扶贫攻坚任务目标,依照12366”脱贫攻坚思路、“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要求,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扎实开展“遍访农户求精准、干群连心促脱贫”行动和“三讲三问”暨“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百日行动”。2017年我院干警与检槽乡三合村结对帮扶60223人,为顺利实现全村如期脱贫摘帽目标,围绕“走好生态养殖路子,实现产业引领脱贫”的发展思路,帮助三合村成立了黑山羊、生猪、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运营正常,增益明显,今年已开始为贫困户发放分红资金。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帮助贫困户发展花椒、鸡、猪等种养殖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户收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高挂钩村基层基础建设,为挂钩村今年脱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以接受内外监督为常态,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人代会分解立项任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参与观摩庭审活动,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办理案件3件次,接待律师和诉讼代理人30件次。扩展检务公开广度深度,公开法律文书16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8条。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两微一端”平稳运行。

(二)强化健全自身监督制约机制。运用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考评和动态分析,受理、流转案件349件,制作电子卷宗403卷,送案审核328次,办理涉案财物入库、出库8件次,提出办案预警126次。重点围绕案件办理中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诉讼权利保障、涉案财物处理等方面配合州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接受省院对我院的财务大检查,完善财务内控机制,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探索完善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自身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扎实开展队伍自身建设

(一)坚持政治立检,规范治检。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及时部署落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带头讲廉政党课,层层压实目标任务,做到守土有责。接受州院巡察,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多形式开展廉洁从检警示教育,全年未发生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二)坚持素质强检、文化育检。围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要求,着力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组织参加各级各类检察业务技能培训23次;组织庭审观摩、公诉人辩论赛等岗位练兵活动12次,并在州院组织的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中名列前茅。1名干警入选云南省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举办以“家风家训”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积极参加省州县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促进了检察人员司法理念、价值观念和人文素养的全面发展。经过共同努力,我院已连续五届被命名为省、州级文明单位,连续六届被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

(三)坚持基础固检、科技兴检。围绕基层检察院“八化”目标,全面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进检察信息技术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规划,不断完善专线数据系统、检察局域网、视频会议系统、机要通道、案件信息公开等平台,完成检察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全面提升办公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办公水平。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面对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队伍履职能力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检察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面临资金困难,功能不尽完善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8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云龙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拥抱新时代、激荡新气象、成就新作为。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中心工作去谋划,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点,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发生在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食品药品安全、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刑事犯罪。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措施,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积极投入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反邪教、缉枪制爆、打黑除恶、黄赌毒等专项斗争。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全面参与社会综合管理创新,坚持宽严相济政策,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强化监督促进公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牢牢把握住宪法定位,积极顺应改革发展要求,聚焦刑事、民事、行政、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主责主业,切实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健全和落实纠防冤假错案的长效机制,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要规范监督、理性监督,提高监督质量,树立监督权威,确保监督效果。进一步探索公益诉讼改革,加大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

四、打牢基础强化素质,夯实检察工作的发展根基。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超赶学、奋勇争先”精神,严格按照“五个过硬”队伍建设要求,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两册两卡”制度,强化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抓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根基。加快完成“两房”建设扫尾工作,完善附属工程建设,保障检察工作稳步运行。

五、落实上级安排部署,保障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坚持政治站位,按照县监察体制改革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坚决拥护、支持和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后各项工作的配套制度,使改革工作衔接有序,权责明晰,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权独立行使。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狠抓改革任务的细化和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云龙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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